自考知识产权法考点:商标印制的管理

发布日期:2018-05-23 12:29:31 编辑整理:湖南自考网 【字体: 】   【点击+添加招生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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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印制的管理
  一、商标印制管理的概念和意义
  1、商标印制是指印刷、制作商标标识的行为。商标印制管理是指商标管理机关依法对商标印刷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对非法印制商标标识的行为予以查处的活动的总称。
  2、商标的印制与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息息相关。只有加强商标印制管理,才能规范商标印制行为,制止假冒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才能保护商标专用权,维护消费者利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二、商标印制单位的资格
  商标印制单位必须依法定程序申请,经主管部门批准,才能从事商标印制业务。根据《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的规定,凡是依法登记的从事印刷、印染、制版、刻字、织字、晒蚀、印铁、铸模、冲压、烫印、贴花等项业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需要承接商标印制业务的,应当申请《印制商标单位证书》。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经过认真审查后,应对符合条件的单位发给《印制商标单位证书》,这些单位才可承接印制商标业务。
  三、商标印制单位的商标印制管理制度
  1、核查制度。商标印制单位应当对商标印制委托人提供的证明文件和商标图样进行核查。
  2、商标印制存档制度。
  3、商标标识出入库制度。商标标识出入库时,商标印制单位应当清点数量和登记台账。
  4、废次商标标识销毁制度。废次商标标识销毁制度是指对印刷中产生的废次标识应当集中进行销毁,不得使其流入社会。
  四、商标印制的承印和拒印
  1、承印商标的条件:(1)商标印制委托人提供的有关证明文件齐全;(2)所要印制的商标样稿应当与《商标注册证》上的商标图样相同,并标明“注册商标”字样或表明“ ”或“ ”标记;(3)印制未注册商标的,不得违反《商标法》第10条的规定,不得标注“注册商标”或者使用“ ”或“ ”标记;(4)被许可人印制商标的,有明确的授权书或者其出示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文本中含有许可人允许其印制商标的内容,其商标样稿应当标明被许可人的企业名称和地址。
  2、商标的拒印是指商标印制单位对于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商标印制要求予以拒绝。
  五、违反商标印制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
  1、违反印制管理规定的行为有:(1)不按规定核查印制委托人提供的材料而擅自承印依规定不能印制的商标;(2)违反造成存档制度规定的;(3)不按规定建立商标印制档案制度和废次商标标识销毁制度;(4)非法印制商标标识的行为。
  2、责任包括:责令限期改正、警告、罚款、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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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知识产权法考点:商标印制的管理

日期:2018-05-23 12:29:31  整理:湖南自考网  浏览(

  商标印制的管理
  一、商标印制管理的概念和意义
  1、商标印制是指印刷、制作商标标识的行为。商标印制管理是指商标管理机关依法对商标印刷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对非法印制商标标识的行为予以查处的活动的总称。
  2、商标的印制与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息息相关。只有加强商标印制管理,才能规范商标印制行为,制止假冒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才能保护商标专用权,维护消费者利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二、商标印制单位的资格
  商标印制单位必须依法定程序申请,经主管部门批准,才能从事商标印制业务。根据《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的规定,凡是依法登记的从事印刷、印染、制版、刻字、织字、晒蚀、印铁、铸模、冲压、烫印、贴花等项业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需要承接商标印制业务的,应当申请《印制商标单位证书》。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经过认真审查后,应对符合条件的单位发给《印制商标单位证书》,这些单位才可承接印制商标业务。
  三、商标印制单位的商标印制管理制度
  1、核查制度。商标印制单位应当对商标印制委托人提供的证明文件和商标图样进行核查。
  2、商标印制存档制度。
  3、商标标识出入库制度。商标标识出入库时,商标印制单位应当清点数量和登记台账。
  4、废次商标标识销毁制度。废次商标标识销毁制度是指对印刷中产生的废次标识应当集中进行销毁,不得使其流入社会。
  四、商标印制的承印和拒印
  1、承印商标的条件:(1)商标印制委托人提供的有关证明文件齐全;(2)所要印制的商标样稿应当与《商标注册证》上的商标图样相同,并标明“注册商标”字样或表明“ ”或“ ”标记;(3)印制未注册商标的,不得违反《商标法》第10条的规定,不得标注“注册商标”或者使用“ ”或“ ”标记;(4)被许可人印制商标的,有明确的授权书或者其出示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文本中含有许可人允许其印制商标的内容,其商标样稿应当标明被许可人的企业名称和地址。
  2、商标的拒印是指商标印制单位对于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商标印制要求予以拒绝。
  五、违反商标印制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
  1、违反印制管理规定的行为有:(1)不按规定核查印制委托人提供的材料而擅自承印依规定不能印制的商标;(2)违反造成存档制度规定的;(3)不按规定建立商标印制档案制度和废次商标标识销毁制度;(4)非法印制商标标识的行为。
  2、责任包括:责令限期改正、警告、罚款、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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