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宪法学考点: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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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的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取得胜利的重要保证,也是实现公民基本权利的前提条件。
《宪法》第5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含义
1.维护国家统一
(1)概念
维护国家统一,是指维护国家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
①主权
主权即国家的统治权,是构成国家的中心概念,指一个国家独立自主地处理自己的内外事务,管理自己国家的最高权力,表现为对内最高统治权和对外独立权。
②领土
领土是指国家统治权范围内所支配的土地。
维护领土的完整性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领土、领水、领空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均属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体系,我国政府对此享有排他性的管辖权。
③主权和领土的关系
主权和领土密不可分,国家根据主权对属于它的全部领土行使管辖权;
主权也须有领土才能存在和行使。
2.民族团结
(1)《宪法》依据
《宪法》第4条第1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
(2)维护民族团结义务的基本内容
①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②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
③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促进全国各民族的共同繁荣。
④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⑤国家也应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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