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自考法学类保险法复习资料(七)

发布日期:2018-10-19 22:33:11 编辑整理:湖南自考网 【字体: 】   【点击+添加招生老师微信】
立即购买

《自考视频课程》名师讲解,轻松易懂,助您轻松上岸!低至199元/科!

企业、家庭财产保险合同

(一)企业财产保险合同。

一、企业财产保险合同。

保险人与企业单位签订并为其提供经营、管理保障的一种财产保险合同,是我国最主要的一种保险合同。

企业财产保险合同保险期一般为一年。

投保人主要有两类:一是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企业。

二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人民团体。

二、企业财产保险合同保险金额的确定方式。

1、固定财产保险金额的确定。

a.按照账面原值投保。

b.由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协商按财面原值价成数作为保险金额。

c.按重置重建价值投保。

2、流动资产保险金额的确定。

a.按最近12个月的平均账面余额投保。

b.按最近账面余额投保。

3、已经推销或未列入帐面的财产保险金额的确定。

由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协商按实际价值投保。

三、企业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

1、不可预料和不可抗力的事故所致损失。

2、不可抗力引起的停水、停电、停气所致的损失。

3、为施救保险财产发生的费用。

四、企业财产保险合同的除外责任。

1、战争、军事行为或暴力行为所致损失。

2、核子辐射的污染所致损失。

3、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所致损失。

4、保险单内列明的其他除外责任。

五、企业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费。

被保险人应当在保险起保后的15日内按照保险费率一次性交清保险费.数额较大的单位,可以分次交清,一般一年不能超过四次。

六、企业财产保险合同的赔偿处理。

程序:被保险人应提供单证;保险人的审核及理赔。

赔偿的计算方法。

1、固定资产的赔偿计算方法。

a.全部损失赔偿计算方法。

不论何种投保方式,保险合同一般按保险金额赔偿。

b.部分损失赔偿计算方法。

其一、按账面原值投保发生部分损失的,且受损失重建价值高于保险金额的情况。

赔偿金额=保险金额/重建价值*损失金。

按账面原值投保发生部分损失的,且受损时有残值、重建价值低于保险金额的情况。

赔偿金额=损失金额-损失余。

其二、按账面原值加成数或按重建重置价值投保的财产,出险时发生部分损失的,均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

2、流动资产的赔偿计算方法。

a.按最近12个月的平均账面余额投保的赔偿计算方法。

全部损失时:按出险时账面的余额赔偿金额。

部分损失时: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

b.按最近账面余额投保的赔偿计算方法。

全部损失时:按保险金额赔偿.如果受损财产的实际损失金额低于保险金额时,以不超过实际损失为限。

部分损失时:按实际损失计算.如果受损财产的保险金额低于出险时的账面金额,应当按比例计算。

3、已经推销或未列入账面财产投保的赔偿计算方法。

a.全部损失时:按保险金额赔偿。

b.部分损失时:按实际损失计算。

(二)家庭财产保险合同。

一、家庭财产保险合同。

保险人与城乡居民家庭签订的一种保险合同。

分类:家庭财产保险合同,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合同。

对象:城乡居民个人、个体劳动者。

二、家庭财产保险合同(一般家财险合同)的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

1、保险责任。

a.基本责任。

b.特约盗窃责任。

是一种附加责任,是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双方的特别约定,凡放在保险地址室内的保险财物(除手表、怀表外)遭受盗窃损失的,或存放在保险地址屋内、院内的保险的自行车遭受盗窃损失的,由保险人负责赔偿.特约盗窃责任需要另行加收保险费。

2、除外责任。

a.战争、军事行为或暴力行为。

b.核子辐射或污染。

c.被保险人或其家属的故意行为。

d.电机、电器(包括属于电器性质的文化娱乐用品)、电器设备因使用过度或超电压碰线、走电、自身发热等原因造成的本身的损毁。

e.堆放在露天及罩棚下的保险财产,以及用芦席、稻草、麦秆等材料作外墙、屋顶、屋架的简陋屋、棚,由于暴风、暴雨造成的损失。

f.虫蛀、鼠咬、霉烂、变质,以及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三、家庭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

保险率:一等建筑物年利率千分之一;二等建筑物年利率千分之二;三等建筑物年利率千分之三。

四、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合同。

是一种长期的保险合同,具有经济补偿和保险期满还本的“两全”性质。

五、家庭财产保险合同与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合同的区别。

1、保险对象不同。

家财保:无论城市或农村居民只要愿意,保险公司都可以承保基本责任和附约盗窃责任。

家财两保:一般只有对城市居民承保基本责任和附约盗窃责任;对农村居民承保基本责任。

2、保险期和保险金额不同。

家财保:一般为一年.保险金额是由被保险人根据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自行确定的。

家财两保:一般为3和5年两种.保险金额是采取没份固定保险金额的方式,即城市居民以1000元为一份,农村居民以2000元为一份,投保至少一份。

3、保险费的性质和交费方法不同。

家财保:是按照投保财产坐落地址的房屋等级进行核计,分为三等。

家财两保:是一种储蓄性质的,保险期届满时,保险公司将以前所交的保险储金全部退还,主要是以保险储金的利息为保险费。


以上就是关于《2018年湖南自考法学类保险法复习资料(七)》的全部内容,想了解更多湖南自考资讯,请持续关注《湖南自考网》。如有需要,考生可点击《湖南自考网助学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或点击添加《招生老师微信》进行咨询解答和报名服务哦~

本文标签:湖南自考 湖南自考法学类 2018年湖南自考法学类保险法复习资料(七)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hnzk.hn.cn

本文地址:http://www.hnzk.hn.cn/cjfxl/19627.html



分享到: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更新时间:]浏览热度(

《湖南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

湖南自考-便捷服务

2018年湖南自考法学类保险法复习资料(七)

日期:2018-10-19 22:33:11  整理:湖南自考网  浏览(

企业、家庭财产保险合同

(一)企业财产保险合同。

一、企业财产保险合同。

保险人与企业单位签订并为其提供经营、管理保障的一种财产保险合同,是我国最主要的一种保险合同。

企业财产保险合同保险期一般为一年。

投保人主要有两类:一是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企业。

二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人民团体。

二、企业财产保险合同保险金额的确定方式。

1、固定财产保险金额的确定。

a.按照账面原值投保。

b.由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协商按财面原值价成数作为保险金额。

c.按重置重建价值投保。

2、流动资产保险金额的确定。

a.按最近12个月的平均账面余额投保。

b.按最近账面余额投保。

3、已经推销或未列入帐面的财产保险金额的确定。

由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协商按实际价值投保。

三、企业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

1、不可预料和不可抗力的事故所致损失。

2、不可抗力引起的停水、停电、停气所致的损失。

3、为施救保险财产发生的费用。

四、企业财产保险合同的除外责任。

1、战争、军事行为或暴力行为所致损失。

2、核子辐射的污染所致损失。

3、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所致损失。

4、保险单内列明的其他除外责任。

五、企业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费。

被保险人应当在保险起保后的15日内按照保险费率一次性交清保险费.数额较大的单位,可以分次交清,一般一年不能超过四次。

六、企业财产保险合同的赔偿处理。

程序:被保险人应提供单证;保险人的审核及理赔。

赔偿的计算方法。

1、固定资产的赔偿计算方法。

a.全部损失赔偿计算方法。

不论何种投保方式,保险合同一般按保险金额赔偿。

b.部分损失赔偿计算方法。

其一、按账面原值投保发生部分损失的,且受损失重建价值高于保险金额的情况。

赔偿金额=保险金额/重建价值*损失金。

按账面原值投保发生部分损失的,且受损时有残值、重建价值低于保险金额的情况。

赔偿金额=损失金额-损失余。

其二、按账面原值加成数或按重建重置价值投保的财产,出险时发生部分损失的,均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

2、流动资产的赔偿计算方法。

a.按最近12个月的平均账面余额投保的赔偿计算方法。

全部损失时:按出险时账面的余额赔偿金额。

部分损失时: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

b.按最近账面余额投保的赔偿计算方法。

全部损失时:按保险金额赔偿.如果受损财产的实际损失金额低于保险金额时,以不超过实际损失为限。

部分损失时:按实际损失计算.如果受损财产的保险金额低于出险时的账面金额,应当按比例计算。

3、已经推销或未列入账面财产投保的赔偿计算方法。

a.全部损失时:按保险金额赔偿。

b.部分损失时:按实际损失计算。

(二)家庭财产保险合同。

一、家庭财产保险合同。

保险人与城乡居民家庭签订的一种保险合同。

分类:家庭财产保险合同,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合同。

对象:城乡居民个人、个体劳动者。

二、家庭财产保险合同(一般家财险合同)的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

1、保险责任。

a.基本责任。

b.特约盗窃责任。

是一种附加责任,是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双方的特别约定,凡放在保险地址室内的保险财物(除手表、怀表外)遭受盗窃损失的,或存放在保险地址屋内、院内的保险的自行车遭受盗窃损失的,由保险人负责赔偿.特约盗窃责任需要另行加收保险费。

2、除外责任。

a.战争、军事行为或暴力行为。

b.核子辐射或污染。

c.被保险人或其家属的故意行为。

d.电机、电器(包括属于电器性质的文化娱乐用品)、电器设备因使用过度或超电压碰线、走电、自身发热等原因造成的本身的损毁。

e.堆放在露天及罩棚下的保险财产,以及用芦席、稻草、麦秆等材料作外墙、屋顶、屋架的简陋屋、棚,由于暴风、暴雨造成的损失。

f.虫蛀、鼠咬、霉烂、变质,以及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三、家庭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

保险率:一等建筑物年利率千分之一;二等建筑物年利率千分之二;三等建筑物年利率千分之三。

四、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合同。

是一种长期的保险合同,具有经济补偿和保险期满还本的“两全”性质。

五、家庭财产保险合同与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合同的区别。

1、保险对象不同。

家财保:无论城市或农村居民只要愿意,保险公司都可以承保基本责任和附约盗窃责任。

家财两保:一般只有对城市居民承保基本责任和附约盗窃责任;对农村居民承保基本责任。

2、保险期和保险金额不同。

家财保:一般为一年.保险金额是由被保险人根据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自行确定的。

家财两保:一般为3和5年两种.保险金额是采取没份固定保险金额的方式,即城市居民以1000元为一份,农村居民以2000元为一份,投保至少一份。

3、保险费的性质和交费方法不同。

家财保:是按照投保财产坐落地址的房屋等级进行核计,分为三等。

家财两保:是一种储蓄性质的,保险期届满时,保险公司将以前所交的保险储金全部退还,主要是以保险储金的利息为保险费。


以上就是关于《2018年湖南自考法学类保险法复习资料(七)》的全部内容,想了解更多湖南自考资讯, 请持续关注《湖南自考网》。 如有需要,考生可点击《湖南自考网助学报名入口》 进行报名,或点击添加《招生老师微信》进行咨询解答和报名服务哦~

本文标签:湖南自考 湖南自考法学类 2018年湖南自考法学类保险法复习资料(七)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hnzk.hn.cn

本文地址:http://www.hnzk.hn.cn/cjfxl/19627.html

微信扫码加群

湖南自考网考生交流群

政策公告、考试提醒、自考解答、资料分享、备考指导、学习交流

在线咨询 关注公众号

《湖南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