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知识产权法复习笔记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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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编 专利权
第九章 专利权概述
第一节 专利与专利权
一、专利的含义
1、专利指经国家专利主管机关依照专利法规定的审批程序进行审查后,被确认符合专利条件(即具有专利性)的发明创造。
2、特征:
(1)专利是一项特殊的发明创造,是产生专利权的基础。
(2)专利是符合专利条件或具有专利性的发明创造。
(3)作为专利的发明创造必须经专利主管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审查确定。
3、我国专利法规定了三种专利: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二、专利权及特征:
1、专利权: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垄断权。
2、和著作权、商标权一样,具有独占性、时间性、地域性,又有自己的特征:
(1)就独占性而言,在同一法域内,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权。
(2)就时间性而言,专利权的保护期较短。(发明20年,实和外10年,不得续展)
(3)就法律授予性而言,只有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审批,发明创造才可能取得专利权。
第二节 专利法与专利制度
一、专利法及其调整对象
1、定义:是调整因发明创造的开发、实施及其保护等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法律规范的总称。
2、专利法调整因发明创造的开发、实施及其保护等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具体(调整对象):
(1)因确认发明创造的归属而发生的社会关系。
(2)因授予发明创造专利权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3)因发明创造专利的实施、转让或许可实施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4)因发明创造专利权的保护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二、专利制度及其特征
1、本质特征是授予发明人或设计人对发明创造依法享有的垄断权。
2、源于中世纪特权。世界上第一部现代专利法是英国1623年的《垄断法规》。
3、现代专利制度的特征:法律保护。科学审查。公开通报。国际交流。
三、专利制度与知识经济专利制度对知识经济的作用具体表现:
1、激励知识创造。
2、有效配置智力资源。
3、促使发明创造得将其技术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
4、保护技术市场公平有序的竞争机制。
5、吸引外国的先进技术。
第三节 我国专利法的制定与修改
一、《专利法》于84年3月12日通过,并于85年4月1日开始实施。
二、92年9月4日通过专利法修正案,对我国专利法作了修订(第一次):
1、扩大了专利保护范围。2、加强对专利权的保护。3、延长专利权的保护期限。4、增加了强制许可的种类,改变了强制许可的条件。5、增订了本国优先权。6、将授权前的异议程序改为授权后的“撤销程序”。7、修改和补充了有关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规定。
三、2000年8月25日通过的专利法修正案,对我国专利法作了如下修改(第二次):
1、修改与国有企业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精神不相适应的有关规定。
2、进一步完善专利保护制度。
3、简化、完善有关程序。
4、处理专利国际申请的内容与《专利合作条件》相衔接。我国94年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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