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财政与金融》主观性试题的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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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主观性试题是反映考生对《财政与金融》基本知识的认识、理解、运用等综合能力的试题。其中名词解释题针对财政金融的基本概念、范畴和专业名词命题,如“专业银行中间业务”,“信用膨胀”、“国家预算”、“课税对象”、“社会保障”等,要求考生用准确、精练的语言对被指定的对象加以概括;简答题围绕财政、金融的原理、制度、特点及内容之间内在的联系命题,着重考核考生对概念、原理、制度的掌握、辨别和理解能力,如“简述中央银行及其特征”,“简述国债发行的原则”等试题,答题要求简单、完整和准确:论述题要求以文字开形式详细论证财政与金融的重点总是如“安排财政支出如何贯彻量入为出原则”,“保持货币流通的基本稳定,可以为经济发展提供哪些良好的环境”论述题,目的在于考察考生的理解能力、应用能力和创见性,要求融会贯通所学知识,应答思路清晰,逻辑严密,文理通顺。我们发现多数考生对主观性试题应答并未体现上述要求,普遍存在以下几个主要问题。
1. 名词解释题回答不得要领,缺乏应有的严密性、准确性和说服力。如“信用膨胀”一词,属最基本的常识性问题,即贷款规模超过其正常资金来源,超过了生产流通对银行贷款的真正需要而出现的一种经济现象。有的考生混淆了“信用膨胀”与“通货膨胀”的概念,有的考生答成“是指由于通货膨胀而引起的银行信用危机”,“是指由于信用超发起的物价总水平上涨”等。考试的名词在教材和大纲中均有明显出处,属典型的“识记性”题目,但仍有部分考生对基础知识掌握不牢固。
2. 简答题完全凭借主观记忆应答,缺乏对题目全面系统的思考,由于记忆超载和混乱使答案要点不全。如个别考生回答国债发行原则时,写出“①需要原则;②负担限额原则;③……④……”,表现在学习中死记硬背倾向严重。
3. 论述题回答层次混乱,概括分析不够。许多考生认为论述题写得越多分越高,所以洋洋洒洒,四处发挥,却没有抓住要领,原来被认为的“拿分题”变成了“丢分题”。如某考生在回答稳定的货币流通可提供的良好经济环境时,从农业开始着手,再至工、商业,以至交通、建筑、文教科卫等诸方面都作了阐述,用了很大篇幅,甚至试卷背面都写满,但最后结果仍是得不到高分。
4. 因为不理解或审题不严,误解题意,所答非所问,例如论述题“试述在安排财政支出时如何贯彻量入为出原则”的核心是要求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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