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湖南自考00149《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考点串讲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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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11:国民待遇条款
1.定义:国民待遇是指一国给予其他缔约方的公民、船舶、企业的权利和优惠,不应低于本国公民、船舶和企业享有的权利和优惠。这里仅指公民、船舶、企业在民、商事方面的待遇,并不包括政治权利。
2.国民待遇条款的适用范围
国民待遇条款一般适用于外国公民的私人经济权利、缔约方国内捐税、铁路运输﹑船舶在港口的待遇、外国的服务、外国商标注册、版权及发明专利权的保护等。
同时,国民待遇条款不适用范围:本国公民享有的沿海航行权、领海捕鱼权、购买土地权等,通常都不包括在国民待遇范围之内。
考点12:贸易条约与协定的种类
(1)通商航海条约是全面规定两国间经济贸易关系的条约。
(2)贸易协定是缔约国间调整相互贸易关系的一种书面协议。
(3)贸易议定书是缔约国就贸易关系中的某项具体问题所达成的书面协议,它经常作为贸易协定的补充、解释或修改而签订。
考点13: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形式
(1)优惠贸易安排:又称特惠关税区,是指在优惠贸易安排成员之间,通过协定或其他形式,对全部商品或一部分商品相互给予削减关税的优惠待遇,而对区外各国仍然维持原有的关税水平,实行独立的关税政策。
优惠贸易安排是层次最低、最松散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形式。
(2)自由贸易区:由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组成,在成员之间对相互的商品流动免除关税和数量限制,使区域内各国之间的商品可以完全自由移动,但同时保留各自对非成员方的贸易政策。
(3)关税同盟:是指成员方通过缔结协定或条约结成同盟,相互之间完全取消关税和其他贸易壁垒.同时建立并实施对非成员方的统一关税政策。
(4)共同市场:是指成员方之间完全废除关税与数量限制,建立统一对外关税,允许生产要素跨国界自由流动,也就是说,除了商品自由流动之外,资本、服务、人员均可以不受阻碍地在成员方之间自由流动。
(5)经济与货币联盟:欧盟初步实现了经济与货币联盟,但各国仍实施独立的税收政策。
(6)政治联盟:在经济上达到一体化的最高程度。
考点14:关税同盟理论
1.关税同盟的静态效应
关税同盟的静态效应包括贸易创造效应、贸易转移效应、贸易扩大效应。
(1)贸易创造效果。
成员方国内企业生产的一些成本较高、价格较高的产品将被其他成员方生产的成本较低、价格较低的产品所替代,来自成员方的低价进口商品取代了昂贵的国内产品,贸易在国家间得以创造。
(2)贸易转移效应。
从全球资源配置角度来讲,由于一部分x产品从高效率国家转向低效率国家生产,降低了资源的配置效率,这就是贸易转移的效果。
(3)贸易扩大效果。
一般来说,成立关税同盟后的A国消费者购买X产品的价格一般会比关税同盟成立前要低。因此,如果A国对X产品存在价格需求弹性,则A国对x产品的需求就会增加,A国对X产品的进口就会增加,这就是贸易扩大效果。
2.关税同盟的动态效应的主要表现:
(1)提高专业化分工程度,强化竞争.提高资源使用效率。
(2)实现规模经济。
(3)刺激投资与技术创新。
(4)提高生产要素的自由移动程度、合理配置区内生产要素。
考点15: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
(1)贸易自由化原则;
所谓贸易自由化,就是各成员方通过多边贸易谈判降低和约束关税,取消其他贸易壁垒,消除国际贸易中的歧视待遇,扩大本国市场准入。
(2)非歧视原则;
非歧视原则是通过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互惠待遇条款体现的。
(3)关税保护与取消数量限制原则;
(4)可预见性、稳定发展贸易原则;
(5)促进公平竞争原则;
(6)对发展中国家特殊优惠原则;
(7)区域性贸易安排;
(8)透明度原则;
(9)允许例外和实施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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