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自学考试招生抵免方针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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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自学考试招生抵免方针有哪些?
湖南自考网提示您:自学考试招生抵免方针有哪些?为了鼓励成人继续教育,国家出台了一些抵免方针,详细有哪些抵免方针呢?
1、考生获得国家英语等级考试的PETS—3级书面考试合格成果可免考《英语(二)》;请考生以当地考办发布的免考通知为根据处理免考。
2、获得PETS—2级以上书面考试合格成果可免考《英语(一)》。有关专业课的免考按各专业考试方案规则执行。
3、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一级B)及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计算机操作根底(WINDOSW95)》模块及其他任一模块者(共两个模块),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本、专科(段)中的《计算机使用根底》课程。
4、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办理体系中信息技术的使用》模块证书者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办理体系中计算机使用》等课程。
5、获得全国NIT《计算机操作根底win-dows95)》和《文字处理(word97)》两个模块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信息办理专业(专科段)的《计算机使用技术》课程。
6、经劳动行政部门查核获得中级及以上工作资格证书者,可免考乡村自考试验区中相应专业的归纳实践技术能查核。
7、2005年下半年起大学英语四级六级成果不再免考自考本科《英语(二)》课程,获得大学英语四级成果在单个省市也可避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如上海、山东、浙江等区域,详细情况请咨询湖南自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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