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自考《婚姻家庭法》重点试题及答案
《自考视频课程》名师讲解,轻松易懂,助您轻松上岸!低至199元/科!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l分,共15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l.在民族自治地方关于婚姻法的变通规定中,明确规定“禁止一方用口头或文字通知对方的方法离婚”的自治区是( )。
A西藏自治区 B.宁夏回族自治区
C.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D.内蒙古自治区
2.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哪个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手续?
A.户籍机关 B.民政机关
C.人民法院 D.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3.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婚姻撤销的法定原因是
A.因受欺诈而结婚 B.因受胁迫而结婚
C.因出于真意保留而结婚 D.因出于重大误解而结婚
4.我国现行《婚姻法》对禁止结婚的疾病做了下列哪种表述?
A.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禁止结婚"
B.患麻风病性病未经治愈的.禁止结婚
C.患性病或精神病未经治愈的,禁止结婚
D.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禁止结婚
5.按照我国古代的亲属分类,妻子和丈夫是
A.宗亲 B.妻亲 C.外亲 D.姻亲
6.“法律视婚姻仅为民事契约”的规定,出自
A.1791年法国宪法 B.1804年法国民法典
C.1896年德国民法典 D.1836年英国婚姻条例
7.公民在下列哪种情况下不能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A.已有亲生子女 B.未满三十周岁
C.已收养了一名孤儿 D.已收养了一名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
8.以婚姻家庭法命名的规范性文件,在传统法学中称为
A.实质意义上的婚姻法 B.形式意义上的婚姻法
C.狭义的婚姻法 D.广义的婚姻法
9.1950年《婚姻法》对旁系血亲禁止结婚问题的规定是
A.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B.四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C.五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D.同胞兄弟姊妹或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禁止结婚;其他五代以内旁系血亲间禁止结婚的问题,从习惯
10.中国古代依"六礼"程序成立的婚姻,被称为
A.法律婚 B.宗教婚 C.事实婚 D.聘娶婚
11.依据有关司法解释,当事人如果仅以婚姻法第4条为依据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
A.应当受理 B.不予受理 C.视情况决定是否受理 D.若女方起诉的可以受理
12.人民法院审理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
A.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
B.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C.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D.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13.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离婚,适用
A.婚姻缔结地法律 B.当事人本国法律
C.当事人住所地法律 D.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14.在民族自治地方关于婚姻法的变通规定中,明确规定“禁止一方用口头或文字通知对方的方法离婚”的自治区是
A.西藏自治区 B.宁夏回族自治区
C.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D.内蒙古自治区
15.按照亲属的分类和罗马法亲等计算法,表兄弟姊妹是( )。
A.直系平辈姻亲三亲等
B.旁系平辈姻亲四亲等
C.旁系平辈血亲三亲等
D.旁系平辈血亲四亲等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有二至四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无分。
1.古代社会通行的有偿婚,包括( )。
A.买卖婚 B.交换婚 C.劳役婚 D.赠与婚
2.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
A.双方或一方的婚前财产
B.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的劳动收人
C.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因继承赠与所得的财产
D.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因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
3.针对亲属,法学界的通行看法,姻亲的种类包括( )。
A.血亲的配偶 B.配偶的血亲
C.配偶的血亲的配偶 D.血亲的配偶的血亲
4.中国古代的礼、法对立嗣有一系列要求,其中有( )。
A.只有男子无后才能立嗣
B.立嗣应在生前进行,死后不能立嗣
C.不得立异姓男为嗣
D.嗣子可取得嫡子的身份和地位
5.中国古代的礼、法对立嗣有一系列要求,其中有( )。
A只有男子无后才能立嗣
R.立嗣应在生前进行,死后不能立嗣
C不得立异姓男为嗣
D.嗣子可取得嫡子的身份和地位
6.下列哪些情况属于《婚姻法》第21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 )
A尚在校接受高中教育的子女
B.尚在校接受大学教育的子女
C.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D没有生活来源的成年子女
7.中国古代的礼教要求妇女必须格守“三从四德”,其中“三从”是指( )。
A幼从父兄 B.嫁从夫 C.夫死从子 D.子死从女
8.为了保障一夫一妻制原则的贯彻实施,必须反对破坏一夫一妻制的行为,这些行为包括( )。
A.重婚 B.买卖婚姻
C.有配偶而与他人同居
D.借婚姻索取财物
9.医师周某与会计师郭某离婚后,12岁的女儿小红随周某生活。在下列哪些情况下,法院对郭某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应予支持?
A.周某患精神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B.周某对小红不履行抚养义务
C.周某虐待小红 D.小红愿随郭某生活 ( )
10.甲乙离婚时,下列哪些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用其个人财产清偿?
A.双方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B.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资助弟弟出国留学所负的债务
C.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A.出生 B.结婚 C.收养 D.寄养
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1. 对偶婚制
2.“同姓不婚”
3. 家事代理权
4.婚姻自由
5.婚姻终止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6分,共12分)
1. 亲属关系在我国婚姻法上有哪些效力?
2. 简述扶养的概念和特征。(按广义上的抚养作答,包括抚养和赡养)
五、论述题(本题14分)
试论我国婚姻法对非婚生子女的保护。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第1题10分,第2题14分,共24分)
1. 张男与王女是中学同学,1998年3月两人订婚。订婚后,张男外出打工。张男外出打工期间,常与王女书信往来,感情一直很好。1999年6月,王女的父亲因欠同村李男赌债,同意将女儿嫁给李男抵债。王女在父亲的哀求与威逼之下,不得已于同年10月与李男结婚,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张男闻讯,于同年11月回村,陪同王女去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宣布李男与王女的婚姻无效,并要求确认自己与王女的婚姻关系有效。
试就本案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1)张男与王女之间是否存在婚姻关系?
(2)李男与王女的婚姻关系是否有效?
2. 原告李某(女)与被告潘某(男)原系远亲关系,自幼相识,1984年4月确定恋爱关系,并于同年10月开始同居共同生活。1985年1月双方登记结婚,与潘某的父、母(王某)共同生活。7月生育一子潘晓。1984年4月,潘某由其父母、单位领导等送至上海市某精神病防治院诊治,被诊断为轻度精神病。李某知晓上述情况。结婚登记时,潘某的父母坚决反对。潘某单位在其要求出具结婚登记证明时,将潘某的病情告知了李某。李某坚持认为潘某的病婚后可以治愈,故要求潘某单位出具结婚证明。但婚后5年多的时间里,潘某一直病假,有一半以上时间在医院住院治疗,未能治愈。原告起诉及案件审理期间,被告尚在住院治疗。原告诉称:婚前虽然知道被告患有精神病,但自认为婚后可以痊愈,故与被告结婚。但婚后被告精神病久治不愈,故起诉坚决要求离婚,并提出子女由自己抚养,潘某祖上遗留的16张古画是夫妻共同财产,一半应归自己所有。被告的法定代理人王某辩称:原告既然婚前知道被告系精神病患者而与之结婚,现在又以被告患精神病为由起诉离婚,是不道德的,故坚决不同意原、被告离婚;并主张该古画是潘某和王某的共同财产,理由是古画是潘某的父亲去世时留下的潘家祖传财产。李某不能对古画享有权利。但李某仍主张古画是夫妻共同财产,自己对一半的古画享有权利。
试就本案情节,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1. 人民法院是否应判决原告李某与被告潘某离婚?为什么?
2.被告潘某祖上遗留的16张古画是否为潘某与李某的夫妻共同财产?为什么?李某依法对多少张古画享有权利?为什么?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C 2.B 3.B 4.D 5.A 6.A
7.B 8.B 9.D 10.D 11.B 12.D
13.D 14.C 15.D
二、多项选择题
1.ABC 2.BCD 3.A BC
4.ACD 5.ACD 6.A C
7.A B C 8.A C 9.A B CD 10.A B CD
三、名词解释
1.指一男一女在一定时期相对稳定地对偶同居的婚姻形态。这种结合并不牢固,很容易为一方或双方破坏,它是从群婚制向一夫一妻制过渡的中间环节。
2.本义指同姓男女不得互为夫妻,是中国古代礼、法规定的结婚禁止条件。
3.指日常家务活动的代理权,亦即因家庭事务而与第三人为一定法律行为时的代理权。被代理人需对代理行为所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许多国家立法承认夫妻相互享有家事代理权。
4. 公民有权按照法律的规定,自主自愿地决定自己的婚姻问题,排除任何人的强制和干涉。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3分)
5.夫妻关系借以消灭的法律事实,又称婚姻的消灭。婚姻终止的原因有二:一是配偶死亡,二是依法离婚。(3分)
四、简答题
1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1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享有平等的所有权。(1分)夫妻之间有互相扶养的义务(1分)父母与子女间有抚养教育、赡养扶助的义务(1分)祖孙之间在一定条件下有抚养和赡养的义务;(1分)兄弟姊妹在一定条件下有互相扶养的义务。(1分)
2.(1)扶养指亲属间相互供养的法律责任。(1分)
(2)扶养发生在法律上规定的一定亲属之间,该义务是必须履行的义务。(1分)
(3)扶养是一种法律关系,扶养方为义务人,被扶养方为权利人(1分)
(4)履行扶养义务是有条件的,以义务人有能力扶养和权利人有必要受扶养为限。(2分)
(5)扶养是当事人间相互对等的义务,而不是单方的义务。(1分)
五、论述题
(1)非婚生子女是指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2分)在私有制社会里,非
婚生子女历来遭受歧视,社会地位及家庭地位低下。(1分)近现代,许多国家在法律上
采取了一定的对策,改善非婚生子女的待遇。(1分)在社会主义制度下,非婚生子女与
婚生子女的地位,在法律上是平等的。(1分)
(2)我国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2分)婚姻法中有关父母子女间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如抚养教育、管教保护、赡养扶助和遗产继承等,均适用干父母和非婚生子女。(2分)(3)婚姻法还规定:“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2分)(按修正前的婚姻法第19条2款作答,亦属正确)。这一规定适用于生父与生母未结婚的情况。(l分)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和负担的方式应根据生父与生母的经济收入情况,先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确定。(2分)
六、案例分析题
1.(1)张男与王女不存在婚姻关系(2分)因为两人并未按婚姻法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
续。(2分)双方虽订立了婚约,但婚约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且订婚不等于结婚。(l分)
(2)李男与王女的婚姻关系无效(2分)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结婚必须完全自
愿。本案中,王女与李男结婚并非出于自愿,不符合结婚条件,因此两人的婚姻关系无效。(此答案是以婚姻法修正前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依据的。按照修正后的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李男与王女的婚姻应按可撤消的婚姻处理。照此作答亦属正确,而且应当说是更为正确)。(3分)
2. (1)人民法院应判决原、被告离婚(1分)。根据我国有关司法解释: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2分)。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本案原告明知被告患有精神病而与之结婚,但被告婚后5年多未痊愈,夫妻感情确已破裂(1分),故法院应准予原、被告离婚。
(2)不是潘某与李某的夫妻共同财产(1分)。夫妻共同财产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所得的财产(1分),其中包括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1分)。本案中的16张古画是被告潘某的父亲去世时留下的,其母对一部分古画也享有继承权(1分)。李某依法可分得2张古画(1分)。16张古画是被告潘某的父亲和母亲王某的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各8张(1分),潘父死后,其所有的8张画由潘某和其母王某继承,各4张(2分),被告潘某所得的4张为潘某与李某的夫妻共同财产,李某可分得2张(2分)。
以上就是关于《2019年自考《婚姻家庭法》重点试题及答案》的全部内容,想了解更多湖南自考资讯,请持续关注《湖南自考网》。如有需要,考生可点击《湖南自考网助学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或点击添加《招生老师微信》进行咨询解答和报名服务哦~
本文标签:湖南自考 湖南自考法学类 2019年自考《婚姻家庭法》重点试题及答案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hnzk.hn.cn)
《湖南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